自由時報2009/2/13
文化局爭列古蹟
〔記者吳為恭/彰化報導〕
位在彰化市鬧區的舊鐵路醫院,雖已荒廢20多年,卻有其歷史意涵,去年底傳出所有權人擬拆除後闢為停車場,文化界展開搶救,彰化縣文化局日前去函要求所有權人同意列為古蹟,文化團體也將北上向所有權人請願,官方及民間齊努力,保留鐵路醫院露出曙光。
鐵路醫院位於陳稜路小西巷社區內,占地255坪,日治時期興建為酒家時是最前衛的作品之一,二次大戰後,台鐵收購作鐵路醫院,1984年停辦閒置至今,目前該處相當破舊,但因其歷史意涵,被視為重要歷史建築。
所有權人鐵路局職工福利委員會在去年決議拆除,擬闢建為停車場,引起不同意見的論戰,彰化縣文化局基於文化保存的立場,曾去函希望所有權人同意登錄為歷史建築,但所有權人並不同意。
文化局副局長陳允勇表示,他們日前再度去函,向所有權人表達將把鐵路醫院列為古蹟的願望,所有權人還在商討中。
陳允勇說,雖然列為古蹟不需要所有權人同意,但他們還是希望可以得到所有權人認同,再由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審查,將該處先保留下來,再進行維修,見證歷史。
將說服所有權人
在民間方面,小西巷文化協會及半線鐵道工作室將在近日北上台北市,拜會所有權人,表達文化史蹟的保存不能重來的論點,也因為鐵路醫院附近的萬芳戲院已經拆除,將闢為停車場,鐵路醫院再闢為停車場的需求性已經不大,希望說服所有權人不要再堅持拆除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